loading ...
loading...

2008-07-04 | 科联务诚:一篇关于正当防卫的小小说

分享
 某天我走在僻静的乡间小道,突然噌的出现一彪形大汉,“兄弟!把钱拿出来”
  
  我身上有这个月的伙食费204.5元,要是被抢了,这个月就只能吃草了,于是我决定奋起抵抗。
  
  但是我是一个有强烈法律意识的人,要是把劫匪打残了,会不会要我负责呢?
   “大哥,要钱可以,不过我们先讨论个事”
  
   “嘛事,快说,我还赶着回去吃饭了,迟回去婆子又说我在外面找女人,拍死我”
  
   “哦,大哥,是这样的。。。。。”于是我对劫匪宣读了我国对正当防卫的定义
  一、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:是指存在具有社会危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。
  二、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: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,不能实行提前防卫和事后防卫;
  三、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: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,不能及于第三者;
  四、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:是指正当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,即是为了保护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。如果不是出于上述目的,则不能成立正当防卫;
  五、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: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。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,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、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。
  
  “大哥,你说你抢我,我要是把你打的怎麽了,要不要负责啊?”
  
  “恩,实话说我身上有把不超过法定长度的非管制刀具,所以如果我没有拿刀刺中你,法律上就不能界定我是不是在抢劫你,我可以解释说我只是带把削水果的小刀找你问路,或者说我是gay,看你长的不错正在搭讪,周围没有证人,所以无法判定我是不是在抢你,如果你打了我,我反而可以告你抢我,不过我身上没钱,我可以告你抢我的水果刀”
  
  “大哥,你水平真高,分析的很有道理啊,那我不给你钱,你会怎么样呢?”
  
   “拿刀捅你,再我捅进你身体前,你打我我就告你抢劫,捅进你身体后,你也打不动了”
  
  “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”
  
  “而且等我抢完你,你还不能追打我,因为我已经抢完了,我的不法行为不是正在进行时,你打了我,我可以告你”
  
  所以最后,我还是被抢了
分享 分享 |  评论 (0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发表于 14:30  | 最后修改于 2008-07-07 09:27
搜狐博客温馨提示: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。请勿轻信留言、评论中的中奖信息,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,谨防受骗!识别更多网络骗术,请 点击查看详情
您还未登录,只能匿名发表评论。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。
 
  *中国人爱国心,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>>
表  情:
加载中...
回复通知: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